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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09阅读量:543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经核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单位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湖州市吴兴区。

报名条件及岗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2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本次招聘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 10月 22 日;

6.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2018年10月22日)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8.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定要求;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人。招聘岗位具体信息见附件1。

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8:30—16:30。

报名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9号楼203室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贴照片)、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进入下一轮考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hzvtc.net.cn/ “招聘信息”栏)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符合报名条件者人数,核定最终开考岗位;同一岗位的招聘数与报名数需达到1:3比例,未达到此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轮环节。综合成绩相等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各岗位分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9:00-11:00

笔试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见附件1)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

面试地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 

面试内容:岗位对应综合知识,考察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

体检与考察

(一)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查出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我校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进行档案资料审核,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栏);

2.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rsc.hzvtc.net.cn/  “招聘信息”栏);

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2-2363610。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63399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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