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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大学生政策(一)——大学生(技能人才)就业补贴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29阅读量:623

补贴对象和标准

(1)对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企业和边远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大学生、副高及以上专技人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5万元的就业补贴,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2)对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吴兴区其他企业(近3年有环境违法记录或亩均评价列入D类或被列入吴兴区淘汰、整治对象等除外)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大学生、副高及以上专技人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第一年补贴2500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补贴5000元/年;

(3)对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吴兴区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给予每人每年2500元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4)湖州籍大学生及“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技人才、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上浮10%(上浮不叠加)。


申请材料

(1)《吴兴区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就业补贴申请表》(附表1);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3)申请人学历证书(副高及以上专技人才提供经浙江省

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提供经浙江省内人力社保系统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


办理程序

(1)窗口申报。申请人本人或所在单位持所需申请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属高新区、乡镇街道人社窗口或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人社窗口办理补贴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的,对材料予以接收并登记,经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予以拨付补贴资金。

(2)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下载“浙里办”APP,进入补贴申报版块,根据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经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予以拨付补贴资金。


其他事项

(一)从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分期分批放假离校;全体研究生2021年1月23日开始放假离校。全体学生3月5日至3月7日分期分批回校报到注册,3月8日正式上课。

(二)全体教职工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开始放假。干部职工3月4日(星期四)开始上班,教师3月5日(星期五)回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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