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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大学生政策(十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培训补贴)申报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19阅读量:360

补贴对象

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需在吴兴区人力资源教育培训中心备案)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以下人员:

1.吴兴区(不含南太湖新区,下同)所属企业的在职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业人员);

2.吴兴区户籍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受中美贸易影响的企业转岗职工)、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含在吴兴区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能提供房产证、浙江省新居民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企业发放工资流水凭证等材料]);

3.在湖高校毕业年度在校生或与吴兴区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吴兴区生源毕业班在校生。

上述对象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及中央、省部属企业在职职工。

补贴标准

1.第一类:符合《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湖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等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发〔2019〕71号)文件,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乡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按初级工(五级)1000元/人、中级工(四级)1500元/人、高级工(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2.第二类:按初级工800元/人、中级工1000元/人、高级工1200元/人、技师1500元/人、高级技师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3.第三类: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第二类人员相应等级的80%执行,且不超过8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市、区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补贴流程

(一)补贴申报材料

1.符合湖人社〔2019〕71号文件申报条件的,提供以下材料:

(1)《湖州市吴兴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附表1);

(2)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

2.符合吴政办发〔2019〕58号文件申报条件的,提供以下材料:

第一类:收费培训

(1)《湖州市吴兴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附表2);

(2)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网上可查的不需提供);

第二类:免费培训

(1)《湖州市吴兴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免费培训)》(附表3)

(2)《湖州市吴兴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鉴定合格人员花名册》(附表4)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湖人社发〔2019〕71号文件申报条件的,由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大厅申领。

2.其他申请对象持所需材料到所属高新区、乡镇街道人社窗口或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E幢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人社窗口办理补贴申请。申报材料齐全的,窗口对材料予以接收登记,并当天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5号楼5316室),经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补贴名单在吴兴人力资源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吴兴区人力社保局予以拨付补贴资金。

(三)联系方式

1.吴兴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电话:2551383;

2.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技能人才),电话:2289377。

资金监管

发现申请对象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人力社保部门有权取消申请对象补贴资格,追缴已补贴的资金,并记入培训机构或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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