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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9阅读量:302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综合文员2名,综合管理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宣传文化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湖州户籍。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综合文员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思想政治教育、新闻等相关专业,综合管理岗位要求文化产业、文化艺术、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应聘综合文员岗位,具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应聘综合管理岗位,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大型文化企业任职经历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名时间

4月18日—4月27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发送以下材料至电子邮箱hzsgbc@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①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上传电子版; 

②身份证、学历证明电子版;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电子照1张。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本单位干部处根据报名材料,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对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人员,给予电话回复。

3.资格复审。通知报名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前来资格复审,由本单位干部处核对有关证明,核实相关招录标准,确定有效报名人员。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官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排序确定入围。 

5.体检、政审和公示。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后,公示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录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拟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薪酬待遇参照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核定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薪酬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陈女士、朱先生,联系电话:2398863、339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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