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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5阅读量:428

现因工作需要,湖州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保业务经办

二、招聘人数

1名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文字组织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572-2320010。

现场报名: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中需要的有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凤凰路579-581号)609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本人具体笔试时间。未被通知人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组织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结果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主要进行仪表气质、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测试结果择优(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5.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录用后实行人事派遣制,由派遣公司与录用对象签定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市财政局有关标准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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