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企业调休了,可以不付加班费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有明确区别。
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补休,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必须向其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加班费,不能以调休的方式拒不支付加班费。
群里发“红包”勉励员工
但加班费仍需照付
一些企业会发一笔“辛苦费”勉励加班的员工。北京职工小李今年5月1日加班到深夜,老板慷慨地在群里发了200元红包。这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如果单位明确所给付的红包是加班费的性质,那么其数额可以高于法定最低应支付的加班费的标准,而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标准,否则不足部分应予补足。
而如果红包是向单位员工发放的奖金或慰问金等,则此红包不能折抵加班费,单位还应另行支付加班费。
加班补贴不是加班费
有互联网公司规定,相关岗位员工无论当月是否存在加班,公司都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补贴;同时明确,该加班补贴包括了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所有加班费。
但是,这种加班补贴并不能替代员工的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企业应按如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300%;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数×200%;
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200%;
平日延时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基数÷21.75÷8×小时数×150%。
过节福利不是加班费
2017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但需注意的是,员工过节福利不能冲抵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