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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来了,3000元/人!

发布时间:2023-08-10阅读量:256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23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享受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

  据介绍,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在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即可申请: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脱贫人口。

  2023届毕业生在2022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今年不能重复申请。如在湖州市外学校读书的,请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

怎么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进入相关页面进行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请页面的“问题反馈请点击此处”进行反馈(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尽快给予处理和回复。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需同时提交以下两类材料(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申请人可免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①低保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②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 《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5)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③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6)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国家扶贫系统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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