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事关工资,涨了

发布时间:2024-01-16阅读量:148

昨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四、请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调整后,与上一次相比,浙江的月最低工资三档分别提高了210元、190元、170元,各档增幅均达到9.2%;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提高了2元。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楼友会| 湖州市人才市场|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联系电话:0572-253 0818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4楼  CopyRight©2016

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185号 浙ICP备170127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