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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开始申领啦!

发布时间:2024-01-25阅读量:138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将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助力企业减负纾困、稳岗扩岗。

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是什么?补助标准是多少?该如何申领?一文带你看懂: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1.企业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2.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人员。

请注意!

①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②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③已经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

三、申领办法

(一)“无感智办”申请:

人力社保部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企业自行申请:

①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

②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受理区域选择企业税费缴纳所属地(市本级分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

③按提示准确填入相应内容;

④点击“单个增加”按钮,进入新增人员信息填写页面;

⑤“点击下载表单”,打印后盖公章上传相关材料(在上传“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一栏,同时上传招用人员毕业证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0日。

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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