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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称改革为人才发展松绑

发布时间:2018-09-18阅读量:520

近日,南京市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破除户籍身份地域限制、突出专业实绩、下放评审权限等,在职称改革之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客观地讲,过去的职称制度曾在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等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弊端日渐显露,比如缺乏科学分类、评价标准单一、行政色彩偏重、非公领域人才评价渠道不畅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空间。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亟待破题。

  近年来,中央一直把职称改革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总的方向是通过淡化论文重视业绩、突出用人主体的主导作用、探索特殊人才直聘、畅通非公单位评审渠道等方式,切实为人才“松绑”“减负”。这些举措折射整个人才发展体制的理念之变,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让职称逐渐回归其识人用人本质,“以实绩论英雄”将成为人才评价的核心。

  职称评价不再遵循单一维度、单一标准,而是多种评价方式并行,把“单选”改为“多选”。这一方面意味着评定标准的多元化,打破长期以来不科学不合理的制度枷锁,让不同类型的人才能够结合专业和工作特点选择适合的职称方向,既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又有效拓展人才发展空间,让职称和能力真正匹配。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覆盖面更广、视野更宽,无形中将增加很多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晋升的机会,更符合人才选拔和人才效用最大化的初衷。

  职称制度改革高度契合社会期待,但具体过程中还有不少现实难题待解。比如,过去职称评定中的学历、论文等标准设定虽然僵化,但相对刚性、人为因素操作空间较小;而对于“成果转化”“代表作”等不易量化指标的认定,尚有待进一步凸显公平性、透明度。同时,职称评审权力的下放,意味着相关环节责任的加重,如何在实际执行中避免干预和干扰,还需要更成熟更完善的考量。此外,职称标准的改变,对相关部门的甄选鉴定能力来说无疑是一个考验,需要相关评审部门做好充分准备、监管部门加强全程监督。

  一端是“评”,另一端则是“聘”,用人单位在使用和选拔人才时还应少些形式主义,真正打破职称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能升能降。同时,打通体制内外界限,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引导其制定完善人才薪酬、培养、职务晋升等措施,在更深广层面形成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人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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